关于举办市直单位档案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

 

市直属有关单位:

       为宣传贯彻新修订的《档案法》,落实国家档案局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《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》精神,加强档案基层治理,经研究,定于2020年11月—12月举办市直单位档案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培训内容

培训内容包括档案法治建设暨新修订《档案法》学习,档案工作行政监管互联网+,市直单位档案管理制度建设,重大活动档案管理,档案库房安全与信息安全管理,杭州市档案管理综合业务平台操作解读等;同时组织市直单位档案工作人员操作技能考核。

二、培训对象

档案年检执法对象单位档案工作人员,每单位限1人参加。

三、报名及审核

    本次培训委托浙江省档案干部教育培训中心举办,需要参加培训人员,请于11月4日前登陆www.dajypx.com(浙江省档案干部教育培训中心网站),在“培训报名”栏目选择“杭州市直单位档案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”注册并报名。

 杭州市档案局将于11月5日—6日对学员报名信息进行审核,并以短信通知审核结果。

四、培训方式和时间

培训采取网络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11月9日起,通过审核的学员进入网址http://www.dajypx.com(浙江省档案干部教育培训中心网站),首页右上角输入注册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,登录完成后进入我的学习,在页面左侧点击我的班级,开始学习。

网络课程学习时间为11月9日—11月25日。

面授培训于11月26日举办,地点为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平山村径山书院。培训班集中组织乘坐大巴前往,乘车地点为市民中心南广场(近市城市规划展览馆),出发时间为11月26日上午8∶45。

档案工作人员操作技能考核定于12月8日下午2∶30开始,地点为市民中心G座会议中心14号会议厅。考核内容为基本理论测试、分类鉴定操作、保管期限划定和归档文件目录编制。

五、考试及发证

学员学完规定课程并经考核合格后,颁发《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》,该证书为档案专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有效凭证。本次培训在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系统中登记32个专业学时。

联系人:杜璇85119743、余锋莉85116104、许亮亮87671385、汪天87671387、李军85250833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(市档案局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0年10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