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修订的《企业档案管理规定》(国家档案局令第21号)自2023年10月起施行。为宣贯新修订的《企业档案管理规定》,规范企业档案管理,进一步夯实企业档案工作基础,我中心定于4月份在杭州举办《企业档案管理规定》宣贯培训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培训对象

各级各类国有、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分管领导、专兼职档案人员,办公室工作人员;企业财务人员;企业负责信息化工作有关人员。

二、培训内容

培训内容主要有新修订的《企业档案管理规定》宣贯,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建设,企业数字档案馆(室)建设,企业档案编研工作优秀案例分享等。

培训将邀请档案主管部门领导、专家授课,并安排大型企业档案室负责人介绍档案工作经验。

三、培训时间、地点

培训时间定于4月15日—18日,培训地点为浙江赞成宾馆(杭州市佑圣观路74号,地铁1号线城站站)。报到时间为4月15日,报到地点为浙江赞成宾馆主楼大堂。

四、培训费用

(一)培训费900元(包括资料费、教务费等)。培训费在网上报名时直接线上支付或转账(请学员务必备注单位和姓名),也可现场缴纳。我中心账号:1202024509900008271;户名:浙江省档案教育培训中心有限责任公司;开户行:工行曙光路支行。

(二)如需食宿,由我中心统一安排,费用各单位自理。

五、考核和发证

学员经考核合格后,由我中心发给《浙江省档案业务培训证书》,该证书为我省档案专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有效凭证。本次培训在浙江省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系统中登记32个专业学时。

六、报名办法

登录www.zjdapx.com网站,在培训报名栏目选择“《企业档案管理规定》宣贯培训班”报名。也可填写纸质报名表后传真或邮件至我中心报名。报名截止日期为4月10日。

联 系 人:杜璇、应秋慧0571—85119743;余锋莉 0571— 85116104;汪天 0571—87671387;王昕宇 0571—87671385;向维维 0571—85118979。

传    真:0571—85113979(自动)、85118979。

电子邮箱:zjdapx@126.com。

办公地址:杭州市文三路553号浙勤大厦15楼1503室。

邮政编码:310012。

为保证培训质量,本次培训班限制人数,额满为止。

 

附件1:《企业档案管理规定》宣贯培训班文件

附件2:《企业档案管理规定》宣贯培训班报名表